论坛专项备案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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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申请BBS证必须申请ICP证或者进行ICP备案。

  ICP证: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

  ICP证的申请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3)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4)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5)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6)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7)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

  (8)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9)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0)服务项目属于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文件。

  (11)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ICP备案: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ICP备案的申请条件:

  办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主办单位和网站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二)网站网址和服务项目。

  (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备案材料真实、齐全、备案网站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应当予以备案并编号。

  接着,在办理完毕ICP证或者ICP备案后,才可以申请BBS登记备案。

  开展电子公告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电子公告服务类别和栏目。

  (二)有完善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

  (三)有电子公告服务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上网用户登记程序、上网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术保障设施。

  (四)有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对电子公告服务实施有效管理。

  二、向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提交BBS登记备案申请

  三、BBS登记备案的流程及办理时间

  (一)对于新办互联网信息服务申请的审批时限

  对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时提出电子公告服务专项申请的,或者在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提出电子公告服务专项申请的,省、自 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者信息产业部应当在60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连同互联网信息服务一并予以批准,并在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文件中专项注明;不 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或者不予备案,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对于已取得经营许可或者已履行备案手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电子公告服务的审批时限

  对于已取得经营许可或者已履行备案手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拟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向原许可或者备案机关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者信息产业部应当自收到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或者备案,并 在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文件中专项注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或者不予备案,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于新办互联网信息服务申请的,其审批流程与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批流程图相同;

  

论坛专项备案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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