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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姑娘湖底捡金条,没有河神问她“是金斧子还是银斧子”,该少女主动就把失物交给了警方。近日,据媒体报道,德国巴伐利亚一名少女在湖中游泳时,发现水底有金条。姑娘湖底捡金条,拾金不昧的她选择了上缴。根据德国法律,6个月后无人认领的失物将归个人所有。德国警方表示,由于失主一直没有出现,金条最终归这名少女所有。据悉,这块金条市值超2万美元。姑娘湖底捡金条,我国法律规定与欧美国家法规不同的地方是,拾获的物品6个月内无人认领则归国家所有,而非拾获者。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像乘客丢失的书籍、箱包、锅碗瓢盆及其他生活物品,工作人员都进行 了登记编号,统一存放保管,即日起通过本报发布招领启事。对于特别贵重的遗失物品,在无法寻得失主的情况下,将送交公安机关处置,自公安机关收到遗失物发 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
邱嵩松点评:所以国人寻到宝了,是不吱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