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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出通告,称在近日组织的打击食品违法添加执法行动中,发现全国35家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中含有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罂粟壳成分,存在涉嫌违法添加行为,其中包括安徽宿州的两家“周黑鸭”店。湖北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回应称,他们是躺着中枪。 21日,湖北周黑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发给媒体的《郑重申明》中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35家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中检出罂粟壳成分的通告(2016年10号)》中涉及到的“安徽省宿州市周黑鸭蒙路口店”、“宿州市
主要内容:
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出通告,称在近日组织的打击食品违法添加执法行动中,发现全国35家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中含有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罂粟壳成分,存在涉嫌违法添加行为,其中包括安徽宿州的两家“周黑鸭”店。湖北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回应称,他们是躺着中枪。
21日,湖北周黑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发给媒体的《郑重申明》中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35家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中检出罂粟壳成分的通告(2016年10号)》中涉及到的“安徽省宿州市周黑鸭蒙路口店”、“宿州市埇桥区慧鹏周黑鸭经营店”,与该公司不存在任何关系,公司将依法起诉并追究相关经营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湖北周黑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周黑鸭”虽然已在全国11个省份布点,开有多家连锁加盟店,但目前尚未进入安徽市场。因此,此次被通报的宿州两家“周黑鸭”涉嫌侵权假冒,此前他们并不知情。目前,该公司正紧急与安徽有关部门沟通,并将进行相关举报和交涉。
郑重申明
尊敬的消费者及媒体朋友:
针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35家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中检出罂粟壳成分的通告(2016年10号)》中涉及到的“安徽省宿州市周黑鸭蒙路口店”、“宿州市埇桥区慧鹏周黑鸭经营店”,我公司郑重申明如下:
1、安徽省宿州市周黑鸭蒙路口店、宿州市埇桥区慧鹏周黑鸭经营店与我公司不存在任何关系。公司律师将依法起诉并追究相关经营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周黑鸭”长期坚持直营连锁,从未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安徽省境内开设任何以“周黑鸭”商标为名称的门店或以“周黑鸭”为名的任何经营实体与经营行为。
3、“周黑鸭”系列文字、图案及拼音是我公司的注册商标,同时也是经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我公司授权使用,均已经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我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周黑鸭”坚决拥护国家主管部门严厉打击食品违法添加行为,并代表所有合法经营的食品企业强烈谴责各种肆意侵害知名企业商标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5、“周黑鸭”恳请部分媒体朋友在发布相关新闻时,充分尊重上述事实,不要给予各种别有用心的标题党可趁之机。充分尊重及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邱嵩松点评:我说在安徽吃的周黑鸭没绝味好吃呢,原来如此!看来连苏果里的也是假的!